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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深刻领会“六观” 及时“升级”执法理念
时间:2011-10-09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一、强化执法环节,提升“五个当年”的业绩标准。2009年以来,我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以执法公信力建设为核心,坚持执法办案“五化”标准,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起诉、当年判决、当年发还案款案物、当年立卷归档的“五个当年”。一是时间具体化。按照检察机关年终考核截止时间完成办案程序的所有要求。同时要求立案工作宜早不宜迟,要给后续程序留有充足的时间。二是任务明确化。提出“五个当年”的工作目标并作为量化考核标准。同时在按上级院要求的立办案数基础上,明确办案数和大要案所占的比例。三是办案标准化。在立案时就对案件的证据质量、定性把关、办案程序,提出要“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返得清,归得全”的标准。四是执法程序化。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程序,由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办理流程跟踪监督。五是考核捆绑化。一个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实行部门一体化捆绑式考核。 
    二、严格执法考评,建立“分类管理”的业绩平台。一是设定岗位职数,统一衡量业绩标准。将考核标准分为共性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大板块,共性工作为衡量全院干警的共同标尺,包括德、能、勤、学、廉五个方面。业务工作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将部门和中层业务考核主体交给上级,以上级对口考核结果为衡量标准。同时又有加、减分的奖罚,对于创新工作奖励不封顶,对于处罚减分不保底。二是划分考核类别,搭建衡量业绩平台。针对科室之间业务的差异大,我院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人员管理壁垒,遵循岗位需要,将全院干警分为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四大类,让同一类别人员在同一平台上进行业务考核。三是统一考核尺度,规范衡量业绩程序。我院采取分级、分类考核的办法,部门和中层领导为一级,中层领导分为两类,正职为一类,副职为一类,其他人员为一级,分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四个类别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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