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号下午,长安检察院邀请西安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董金年同志在长安区房产局做了题为“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主题讲座,全局房产干部职工160余人聆听了讲座。
在2个多小时的讲座中,董金年检察官从房产管理交易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贯彻《廉政准则》,首先分析了房产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面临的三个“紧箍咒”:隐私权让度、问责制、财产公布;其次提出了在本职工作中要三忌:“瓜前李下”、“冠禁染绿”、有不良嗜好;最后阐述了如何正确看待社会、看待别人、看待自己。董金年检察官在讲座中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经验和经典透彻的案例分析赢得了干部职工的阵阵掌声和喝彩,一位副局长听完讲座后由衷的感慨:讲得太精彩了!我们单位的会场纪律从来没有如此好过!
讲座结束时,何副局长结合讲座内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要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二要爱岗敬业,人人争做讲诚信、比奉献、讲纪律、比廉政的模范;三要结合岗位职责防微杜渐,预防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