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服务“平安长安”建设,加大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力度,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近日,我院牵头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会签了我区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规定,每半年固定召开一次“大三长”联席会议,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法院院长带队参加会议。每年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固定召开一次“小三长”联席会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公检法三家轮流主办,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是及时研究、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有倾向的犯罪苗头进行评估,制定对策;解决案件管辖和认识分歧;结合工作互提建议、互助互进,共同提升业务水平。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公、检、法三机关的联系与配合,统一了执法思想,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办案质量,提高了诉讼效率,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