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秘密是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事项和信息,一且泄露便会影响管理职能的正常行使,直接干扰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移密的义务,《法官法》、《检察官法》、《察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也分别有市判工作秘密、检察工作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的表述但都没有在法律层面规定工作秘密的内涌和外延。与国家秘密的定密权限、定密依据、要素内容、专用标志均具有严格的法定性不同,工作秘密事项主要由各级机关单位自行确定,除个别部门和地方就工作秘密出台过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外,目前尚未有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机关单位从本地方本系统的工作惯例,业务需要出发,各自确定工作秘密管理体制、方法和措施的做法比较普遍。总体上看,当前工作秘密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实际上由机关单位各自承担,缺乏专门的管理法规,也没有一个归口管理、统一指导的主管部门,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导致泄露工作秘密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工作造成较大被动。
案例1:某县政协经联委干部王某,为方便撰写该县《政协志》,在未经保密审查的情况下,将自行收集的5000余份政协系统电子文件资料(含标“机密”4份、标“秘密”6份)、于2016年3月通过互联网计算机上传到个人百度云网盘账户,直至保密检查被发现。经鉴定,上述10份标密文件资料不于国家秘密事项,但部分文件资料包含政协工作敏感信息、工作秘密,接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子柳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2:2014年3月21日下午,某县居民王某在公路边拾到1个袋子,发现内有4份秘密级文件,遂将袋子带回家,后转交至县保密局。经查,当日16时,该县某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熊某,到县委办收发室领取4份秘密级文件,驾驶摩托车返回途中,发现装有涉密文件的袋子不见踪影,立即沿原路返回查找,但未能找到。熊某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为了掩盖文件丢失的事实,他还在3月24日打电话给县委办收发室,谎称之前领取的4份涉密文件被雨淋湿,字迹不清,已被其销毁,要求重新领取。经批准后,熊某让乡政府驾驶员黄某到县政府办收发室重新领取了4份涉密文件。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熊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2018年1月,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在群众信访来信中发现1份与其信访事项相关的秘密级文件复印件,虽然文件编号有被涂抹的痕迹,但仍然可辨。经核实,该文件系发放至某市属单位信访部门的涉密文件。文件从何而来?调查后,办案人员厘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1月3日,某市属单位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取回上述涉密文件后,经办公室主任孙某签批,报局长张某审阅。1月6日,办公室文秘佟某将文件送给张某,由于张某的办公室总是有很多上访人员进出,佟某未能及时将文件送达,就拿回放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期间,佟某多次离开办公室维持信访秩序,都未锁门。上访人员杜某趁佟某办公室无人之际将上述文件拿出,阅读并复印3份,随后将原件放回原位。此后,杜某将复印件交给上访人员谷某,委托他邮寄给相关部门。谷某称,在邮寄称重过程中信件散落在地上,他看到了复印件,觉得好奇就又复印了1份。另外,上访人员孙某也复印了1份。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将上访人员手中持有的涉密文件进行了回收销毁,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佟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张某行政警告处分,对主管副局长白某通报批评,对办公室主任孙某通报批评并调离该单位信访部门。
以上三起案件都是在汇编、传阅涉密文件过程中违规处理工作秘密,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也折射出用人机关单位对人员的保密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疏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分析近年来发生的窃密泄密案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且存在不良工作习惯。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想当然地将办公室当做绝对安全的场所,视为涉密载体的“保险柜”,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随意摆放涉密载体,导致涉密文件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本案中,佟某离开办公室没有锁门,给上访人员窃取涉密文件以可乘之机。此后,涉密文件已经被杜某、谷某多次复印,泄密结果已经发生,但由于杜某复制后又将涉密文件放回了原处,佟某始终没有察觉,导致文件泄露后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知悉范围进一步扩大。此案并非个案。2011年5月至6月间,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管理员刀某先后从县委办、县政府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因单位领导外出,刀某便将文件摆放在办公桌上。待刀某准备将文件送领导签阅时,发现涉密文件已下落不明。后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又如,2005年,某县信访部门收到市信访部门密传的1份机密级文件,当文件传阅至朱某时,正遇有人上访,朱某便随手将文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离开接待室接访,造成了国家秘密的泄露。
二是部分机关单位保密制度不够完善。无规矩不成方圆,做好机关单位全体人员保密管理,完善保密制度是关键,尤其要完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严格涉密载体的使用、保存、传递等,防止因为工作疏忽给别用有心者以可趁之机。有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还要认真落实到位。对于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定要按照行为严重程度予以罚款、通报批评、开除等惩罚措施,切不可有姑息纵容之举。单位同时还应当加强指定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工勤人员的保密培训及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等予以监督并定期考核,对于存在不良倾向的,应当及时辞退并报告保密管理部门,坚决把泄密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防止酿成严重后果追悔莫及。
如何有效防止机关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第一,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加强保密教育培训。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尤其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中的保密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明确保密工作的风险点和防控重点。对已经出现的办公室泄密问题要积极反思、查漏补缺;对可能出现的办公室泄密问题要进行前瞻判断,并制订相应的处置预案。要加强保密教育培训,督促涉密人员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将涉密载体按照不同密级存放在专门的保险柜内;离开办公室时做到“关门、闭窗、锁柜”;对可能接触到涉密载体的人员仔细观察、细致询问,出现异常立即报告。
第二,强化工作秘密管理措施,加大工作秘密保护力度。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工作秘密及公务活动和内部,两者都是由机关单位产生,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在外在表现上也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特别是两者都具有保密信息的一段属性,在一定时间内具限定范围人员知,而且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露工作密,不仅会直接扰乱工作秩序,严重的还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大工作秘密保护力度,强化工作秘密管理,可以在三个层面采取指施:安观层面,需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工作秘密的定义和范围,确定和解除权限方法和程序,管理的总体标准和基本制度监管体制和追蔵机制等,尤其需要指定一个或数个部门对总体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管。中观层面各部门可以研究制定专门的工作秘密事项范围明确工作秘密的具体范围和控制范国,也可以参考司法、教育等部门保密事项范围的体例,在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同时,也明确规定工作秘密的范围内容。微观层面,机关单位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在保密“两识”教育培训中增加工作秘密保护的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技能,同时规范、强化工作秘密的日常管理,把工作秘密管理纳入到以国家秘密为主体的信息安全保密整体工作中统一部署、集中監管、加强防范,杜绝泄露工作秘密事件的发生!(办公室: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