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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日报]“毒豆芽”案庭审 首次微博直播
时间:2013-11-15  作者:陈新  新闻来源:正义网长安频道  【字号: | |
实现庭审记录展示直播四同步 两被告各自获刑尝苦果

 

本报讯(记者 陈新)为牟取暴利,竟然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加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昨天上午,长安区人民法院对我市首例“毒豆芽”案公开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不仅是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园巡回法庭进行,而且首次试用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对庭审全程进行网络同步图文直播,实现了实时庭审、实时记录、实时展示、实时直播的“四同步”。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何玲、汪建在生产、销售豆芽菜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豆芽菜的产量和外观卖相,牟取高额利润,从2012年元月起,开始向豆芽菜中非法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效无根激素”“特效增白增粗剂”等非食用添加剂并进行销售,且数量较大,社会影响恶劣,故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秩序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而且随着‘毒豆芽’的曝光,引起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我们在打击惩处两名被告人的同时,也应当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建议,希望食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更希望所有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要通过遵守市场法规、通过自己的诚信经营、辛勤劳动获得财富,希望在日臻成熟在市场体系中,逐步完善政府管理水平和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让老百姓买时小心翼翼,吃时胆战心惊。”结合上述犀利恳切的公诉意见,公诉人当庭提出了对两被告人的量刑建议。

  法庭经审理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结合其具体犯罪情节、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当庭判处被告人何玲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汪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作为我市检察系统公诉部门优秀观摩庭,全市十三个区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及西北政法大学的300余名师生观摩了昨天上午的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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