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评比表扬活动通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共获得13项表彰。
先进集体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优秀个人
王 婷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胡雪琪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李洁楠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段 飞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陈 昱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优秀法律监督案件
市院第五检察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使用机动侦查权侦办的王某某、任某某敲诈勒索案
市院第六检察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高某等人虚构民间借贷系列监督案
市院第七检察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灞桥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西安市某管理局依法履职检察监督案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托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案
政治与业务融合品牌建设先进单位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云护长安)
春暖花开,正是人间好时节。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责任,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检察事业再创佳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