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3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分析评价中位列A类院第二名,该院已连续两年获得该荣誉。
2023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精准对接大局所需、民心所盼,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9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等市级以上荣誉39项,21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得到推广,《云护长安》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全国妇联、省人大常委会、省未保专项督查组先后到此调研,都给予了高度肯定。
在新的征程中,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作出更多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