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在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期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安区人民法院、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和综合执法局、子午街办在秦岭子午峪保护总站举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期间,长安区检察院围绕“守护中央水塔,当好秦岭卫士”宣传主题,通过在现场投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图册、现场讲解、上山捡拾垃圾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
活动累计投放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内容、《争当环保卫士,保护生态秦岭》等6个展板,向来往群众发放《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宣传手册2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人次,服务群众和游客100余人。
长安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双重功能,做好秦岭生态卫士,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