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对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和权益保障工作,三八妇女节前夕,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司法局与长安区妇联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联合保障困难妇女权益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任敏毅、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区妇联副主席郑保贤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签署仪式。
《机制》确定三项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对侵害困难妇女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切实维护困难妇女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增强妇女群体的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二是推动构建“检察+司法行政+妇联”综合救助帮扶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救助帮扶配合衔接,为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综合保障。
三是促进困难妇女保护法律体系完善,进一步推动妇女群体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机制》明确五类帮扶对象。
1、因涉及刑事犯罪、民事侵权等案件致贫返贫,造成生活困难的妇女。
2、存在就业、医疗、教育等生活困难的贫困妇女。
3、因残疾、年老等原因导致生存艰难的妇女。
4、在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方面娘家、婆家“两不靠”的外嫁女。
5、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等合法权益被损害的农村妇女。
《机制》规定三项合作内容。
1、构建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合作机制。
2、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3、深化法治宣传和政策研究合作。
《机制》的签订,畅通了“检察+司法行政+妇联”沟通渠道,凝聚了困难妇女群体保护合力,有助于实现困难妇女救助效果最大化。下一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妇联的紧密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长安、法治长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