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元宵节,2月3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包汤圆、猜灯谜、做花灯喜庆闹元宵”活动。
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包汤圆”。北方“滚”元宵,南方“包”汤圆,皆取团圆之意。干警们与小朋友们欢聚一堂,一会儿功夫过去,就有许多圆滚滚胖嘟嘟的汤圆闪亮登场了。
活动的第二个环节—“扎灯笼”。元宵节做花灯起源于西汉,是人们祈福的一种方式,在今天花灯也寄托了人们许多美好的愿望。干警们仔细研究,孩子们也努力学习,一起认真制作花灯,一串串红灿灿的小灯笼被高高挂了起来。
活动的第三个环节—“猜灯谜”。“赶制元宵藏不住(常言俗语)”“元宵之后柳吐芽(打一成语)”,每一个灯笼下挂着一条灯谜,大家你一条我一条,有的盯着谜题凝神思考,有的猜出谜底豁然开朗,场面异常热闹。
干警们在活动中相互帮助增进了友谊,孩子们也学习了传统文化知识,收货满满,这就是最好的元宵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