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四评选”“四创建”工作。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王婷同志荣获“交通文明志愿者”称号。
近年来,王婷同志坚持严于律己,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交通风尚。积极参加“周末去哪里,一起做公益”的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行动,以自身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风尚,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热爱志愿服务,主动组织并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院内的法治宣传、未成年人帮扶、交通文明以及疫情防控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在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中发挥了组织和后勤保障作用,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志愿者精神宣传,传递“检察+志愿服务”好声音。近5年来,个人累计撰写《检察信息》96篇,共撰写外宣100余篇,撰写调研40篇。全方面诠释,不断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以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作为宣传的主要方面,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