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长治工作e站”收到网格员上报工单,反映在辖区日常走访中发现该村失地农民土地权益长期遭受侵犯,村民群情激奋,有村民封堵大学校门,开挖已经建成的市政道路,社会矛盾尖锐,存在社会不稳定隐患。
收到线索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走访村民和村组干部,全面了解事情原委,耐心倾听村民诉求,积极能动履职,开展溯源治理。
经走访调查发现,2001年某大学为解决师生出行难题,与该村签订30余亩土地租赁协议,在可耕地上修建一条通行道路,二十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此前修建的通行道路已被纳入市政路网系统,该校师生出行问题已经解决,已无再续租必要。如此一来,村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变成公用道路,失地农民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万般无奈,村民欲组织起来封堵该大学校门,开挖已建成的市政道路,恢复耕地。
为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此事,长安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相关行政部门、该村村民代表、网格员、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履职主体,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参与旁听的村民代表表示,通过本次听证会,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了新的认识,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回去后会加强宣传,为和谐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促对话、谋良策、共保护行动,以“我管”促“都管”,压实行政主体责任,早日破解失地农民土地补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