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有一个案子是这样的……这个是该定掩隐还是洗钱更合适呢?”在司法办案中,检察官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如何更准确地理解不断更新的司法解释,确保高质效地办理每一个案件是每个检察人共同追求的目标。
10月8日下午,长安区检察院邀请全国优秀公诉人、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郭靖在开展了题为《刑法分则部分罪名解读》授课。

培训中,郭靖检察官从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案例入手,详细分析讲解了交通肇事致特异体质人员死亡如何定性等相关问题。听起来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好像并不复杂,但是在实际办案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致使案件最后无法顺利进行。这样的问题让检察官非常头痛。郭靖检察官带着大家一起梳理了司法解释或者会议纪要中容易遗漏的地方,丰富法学理论支撑的学习让大家对案件的办理更有信心。
由于今年8月份发布了关于洗钱罪的新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因与洗钱罪在实际司法活动中有一定相似性。如何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的司法解释在办案之中,郭靖检察官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2个半小时的授课大家听得格外认真。外面天已经黑了,还下起了雨,但是大家还是不愿意错过这难得的学习机会,仍然在积极地提出各种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郭靖检察官也都一一进行了解答。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所有参训干警都觉得这次培训内容贴近实务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操性,有效弥补了自身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知识弱项和经验盲区。
天色渐晚,但每个人都笑意盈盈,因为这样的培训收获满满,让检察官们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