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将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重点办理了一批非法储销成品油类危险作业刑事案件,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多维度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不法分子利用接近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油罐车、改装的厢式货车乃至报废的园林绿化洒水车储存低价购买的汽油、柴油,并加装油泵、加油枪、计价器等设备,将车辆改装成非法流动加油车。在无任何防雷防静电措施、消防器材的情况下,送油上门、沿路售卖、应约卖油,并将油罐车藏匿于自家院中,随意停放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企业厂房附近道路旁。同时,操作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黑加油站”如同一个个“隐形炸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长安区检察院以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工作为契机,联合公安、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尤其针对黑加油站点“流动性强、难发现、易反弹”的特点,以城乡接合部、国道省道沿线、偏远乡村、建筑工地和物流园区为重点,采取动态巡查、突击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深挖彻查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黑加油站点。2024年以来,办理危险作业案件16件19人,其中,审查逮捕5件7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共查获涉案油罐车13部、地下油罐2个、加油机13部、缴获成品油94.92吨,切实将隐患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鉴于安全生产本质上属于多元协同治理,长安区院深化刑行衔接机制,提升行刑共治实务能力与水平,多次举办司法实务沙龙、案件研讨会,与法学教授和法院、公安、应急等多方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认识分歧以及危险作业罪的立法本意与出台背景等方面深入交流,严格区分“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界限实现精准治理。
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机制,在调查取证、法律定性、追责范围等方面全程跟踪指导,有效衔接行刑环节,提升办案质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安全准入、风险排查、查处惩戒、安全宣教等方面突出问题,积极向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标本兼治破解“黑加油站”监管难题,推动辖区生产工作安全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