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社会治理、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的有效措施。今年,长安区检察院融合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新模式,搭建起外部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桥梁,有针对性地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以及引领性案件开展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检察听证61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98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了首场直播听证。
一、领导带头办案,引领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
院领导主持检察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0件次,分析案件问题所在,提供更多思路和合理合法的建言,杜绝“凑数听证”“走过场听证”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动员额检察官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在案件办理中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能邀请尽邀请”原则,“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二、规范听证程序,高效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
公开听证活动由综合业务部发布听证公告,案件承办人制作笔录,全程录音录像,按照省市院要求对听证员人数严格把控,形成合法有效听证意见,并对听证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后形成最终决定。综合业务部全方位为“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会前的协调沟通、会中服务、会后回复反馈等工作,畅通履职渠道,助力规范、高效、公正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
三、优化目标任务,规范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
对于特殊个案、未成年案件、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案件以“个案听证+人民监督员”方式推进,对类案、普通案件、形成规模辐射效应的案件以“集中听证+人民监督员”方式推进。既保证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又有效节约司法办案成本,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
四、着力总结宣传,全面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
开展网络直播听证,展现办案现场画面,增强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听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检察听证故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检察听证效果。重视典型案例的培育、编选、撰写,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不断扩大检察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最大程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