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秦岭不仅山青水绿,景色秀丽,而且还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有一伙不法之徒看上了秦岭大山深处的“宝藏”,他们利用大雪封山之际,在偏僻的秦岭腹地实施非法采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其非法采矿时使用的一批危险化学品被遗留在秦岭山中的一处废弃矿洞内,对矿洞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隐患,直接威胁附近的水源安全和沿河村民的生命健康。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审查杨某恩、苟某林等四人非法采矿案时,发现相关线索,将该案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查处。该院检察官现场进行勘查,摸清该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数量,遂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区杨庄街办发出三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确保秦岭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再遭受侵害。同时,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还在《法治日报》发出公告,拟对杨某恩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发出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督促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联系专业公司尽早将该批剧毒危险化学品运出秦岭深山,督促所属街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在该矿洞外值守,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为清理该批危险化学品提供资金保障。
在公安长安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杨庄街办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聘请专业人员从矿洞内清运出九十余袋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民警全程押运至渭南市某公司进行无毒处理。随后,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聘请的第三方专业人员还对矿洞内部进行去毒处理,并采样检测,确保洞内无剧毒化学品残留。整个清运过程,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针对本次清理危险化学品所花费的一百余万元,该院将收集相关票据,让杨某恩等四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还要为恢复损害的秦岭生态环境“买单”。
“毒瘤”清除,秦岭大山终于又恢复了山青水净的模样。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强调,要切实做好守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卫士。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好公益监督职责,与各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守卫秦岭的绿水青山,建设美好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