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1日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梦想实现的起点。
这一天,我来到了期盼已久的长安检察院,开启了我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我叫李旭东,是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研二的一名学生。去年我通过了司法考试A证,获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来到检察院真实的感受刑事案件的办理,终于可以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梦想了。后来我发现,理论还是那个理论,可是现实却不是我以为的现实。
我被安排到第一检察部工作,我的指导老师是一位30来岁的美女检察官。她看起来很温和,和我想象中的女检察官雷厉风行的感觉很不一样。就这样,跟着这位温柔的检察官小姐姐我开启了看守所讯问、办案工作区询问以及出席庭审等工作。
记得我第一次去看守所紧张又激动,换好检察制服,戴好检徽的那一刻我恍惚间有种“梦想照进现实”的幸福感。走进看守所,见到了案卷中的犯罪嫌疑人,他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穷凶极恶。讯问的过程很顺利,最后听到孟检察官给出量刑建议的时候,他突然间痛哭流涕。看到犯罪嫌疑人如此悔恨,我竟有一丝慌乱,不知道该安抚些什么话。看着孟老师对他讲的一番话,我突然意识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但有时也会有温情的一面,我们的目的是要让那些曾经犯过错的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错误后还能回馈这个社会,这才是法律的意义。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真切的感受到刑事检察部门每天的紧张与忙碌,面对着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各类刑事案件,检察官不仅要对案件了如指掌,更需要在法条与案件中来回穿梭,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捕亦或不捕,所面对的不仅是冰冷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考验检察官对案件以及人性的认知。当案件要提起公诉时,检察官又需要进行仔细地梳理,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小细节,这也让我深感基层检察官的强大和不易。
两个月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我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检察官的梦想。离开的那天下了很久的雨突然停了,我走出长安检察院的时候,夕阳洒满了整栋大楼,庄严肃穆中我好像看到了梦想实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