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上加“醉”的王某被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20年7月,西安已经入酷暑,炎热难耐,王某因酒后驾车被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查获,未达到醉酒标准,被处以行政罚款一千元。2022年1月,王某前往新疆谈生意,饭桌上不好推脱的他再次举起了酒杯,这一次好酒贪杯后,被新疆公安交警部门查获,鉴定血醇浓度超过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吊销驾驶证。
2022年7月的一个晚上晚上,王某跟又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贪杯的王某忍不住又一次喝了起来。酒后忘记教训的他,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自己的汽车独自回家。没想到当他行驶至长安韦曲北街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王某的血醇浓度为104.4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王某的案例,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酒后不开车,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做到对自己、家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