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检察日报 网站检索
首页 | 检察长专栏 | 检察要闻 | 犯罪预防 | 主题活动 | 检察人物 | 检务公开 | 检察文化 | 视觉新闻 | 案件聚焦 | 理论之声
当前位置:首页>>西安频道>>长安专栏>>长检动态
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能外出做生意吗?
时间:2024-06-13  作者:闫亚飞、张俊楠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今年4月份,长安区检察院在对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走访时,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向检察官们满脸焦虑地说:“我在新疆有三家矿业投资公司,养活了100多名工人。我现在出不了西安,公司有很多业务无法开展,只能眼睁睁看着企业停工停产……”

李某是新疆某县当地有名的民营企业家,在出事之前,其在新疆投资的公司经营发展良好,在当地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李某后因一次酒后打架,被新疆当地法院判处刑罚并宣告缓刑,并被要求在其户籍地西安市长安区接受社区矫正。按照法律规定,李某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西安市,其在新疆经营的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几个项目无法正常开工,李某陷入深深的焦虑和忧愁中。

李某及其企业面临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社区矫正监管中技术问题,更涉及到民生和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问题。为此,长安区检察院立即联系区司法局,核实了解李某及其所经营的企业的情况,针对李某公司在新疆因正常经营需要跨省外出的法律政策依据进行研究,对其跨省外出的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危险性等问题进行研判,努力平衡司法执行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之间的关系,确保“放得出”还能“管得好”。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5月30日,长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和律师就李某跨省经营外出一事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会代表们一致认同检察机关提出的,在确保监管教育不缺失的情况下,同意李某外出生产经营。

“案发后的每一天我都在后悔,没想到司法机关又给了我和企业重生的机会。我一定会珍惜机会遵守法律,尽快让企业复工复产恢复运营,多做贡献回报国家和社会”,民营企业家李某在得知自己外出生产经营申请获批后,向检察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满心欢喜地的表示。

媒体播报 更多>>
·[检察日报]心中永烙那片红
·[法制网]忠诚履职向法治中国昂扬奋进
·[西部法制报]长安检察院廉政文化...
·[西部法制报]长安区人大调研派驻...
·[西安日报]“毒豆芽”案庭审 首次...
检察长专栏 更多>>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党...
·群众困难挂心中 党的关怀暖人心
·【学习党的二十大·深思笃行勇担...
·区检察院调研学习区综合治理和网...
·区检察院走访黄良、王曲街道调研...
·“手拉手”结对共建,“肩并肩”...
·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惩治“两卡”...
·观摩重点城建项目,感受美好城市发展
长检动态 更多>>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民生 法...
·双轮驱动护产权 检察建议助企安
·多部门联动 为青春披上“法治铠甲”
·【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全民参与 ...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检察蓝在您身边
·凝聚共识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防患于未“燃” 安全伴检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Copyright ©2008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 05067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