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来自区水务局的破坏地下水资源案件线索,该水务局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但施工企业对是否为适格处罚主体存在疑问,长安区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涉案企业代表及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以听证促公正,提高行政处罚公信力。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基本案情、法律适用、拟听证事项进行了阐述,企业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处罚主体是否适格分别陈述了各自意见,听证员充分了解了当事人和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企业代表及职能部门进行提问及论证。
经过充分的提问及论证,听证员们形成了一致评议意见,一是涉案企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行政处罚主体适格,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依法处罚;二是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在建地铁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三是要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及公民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将充分吸收本次公益诉讼听证会的宝贵经验,加大巡查与宣传力度,着力推动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检察官提醒: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办理案件的一种具体方式,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公信力,从而实现检察司法、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