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魏某和他的姐姐)在安康医院门前相拥,魏某结束了长达近十年的强制医疗。
2012年6月21日魏某因精神疾病伤害他人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决定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并送至西安市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经过安康医院长期精心治疗,魏某精神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安康医院对其多次进行了强制医疗评估,结论均符合解除强制医疗条件,但因魏某在强制医疗期间法律多次变更及相关单位人员变动,魏某虽符合解除强制医疗条件但作出解除决定主体难以确定,且没有监护人将其接走。
针对魏某符合解除强制医疗条件但却迟迟得不到解除的情况,长安区检察院向安康医院、魏某及其家属做了调查,走访多个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审查了相关材料。2021年8月20日,魏某的姐姐携带安康医院情况说明、其父遗嘱等相关材料到该院表示愿意做魏某的监护人,并将魏某接回家照顾。按照管辖规定,区检察院向碑林公安分局发函反映魏某案件情况,同时向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发函要求协助监管,并将此情况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做了汇报。
经过多方协调联系,对接沟通,最终魏某的姐姐将魏某接出院,姐弟终于团聚,当魏某出院那一刻,二人相拥而泣,更是送来了一副写着“感谢秉公执法的人民好检察官”的锦旗表示自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