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军武、乔龙飞)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实施。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部门,为更好地贯彻法律实施,近日,长安检察院召开由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韦曲司法所和韦曲地区四十七名在矫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区检察院应邀为参会人员讲解了社区矫正法。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晓华,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应邀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长安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浅出的向大家讲解了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端正态度,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认真贯彻法律规定,服从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结合社区矫正法认真学习提升工作标准,对缓刑评估、入矫、矫正管理及考核、未成年人矫正等工作不断做实做细,加大社区专访的力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提升能力水平,实现矫正对象和矫正工作双赢,提高工作质量,打造优质司法产品。三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诉法第224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9条和社区矫正法第61条、62条规定进行法律监督,将严格依法开展相关工作,通过查询卷宗资料,实地调查走访,受理申诉信访等形式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司法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督,从而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本次活动是长安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一次重要的工作尝试,检察机关将结合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先学一步,学用结合,融合贯通,不断丰富法律监督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刑罚执行监督业务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