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检察日报 网站检索
首页 | 检察长专栏 | 检察要闻 | 犯罪预防 | 主题活动 | 检察人物 | 检务公开 | 检察文化 | 视觉新闻 | 案件聚焦 | 理论之声
当前位置:首页>>西安频道>>长安专栏>>长检动态
精准化帮教 个别化处理长安检察院未检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时间:2020-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印发五起《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其中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非法拘禁案案例入选其中。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落实和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矫治,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同时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2018年8月,正在上高中的杨某某帮助同村发小吕某向与其有债务纠纷的张某某索要欠款4万元。多次索要未果后,杨某出于朋友义气,一时冲动,伙同吕某某等人将张某某挟持至郊区外限制人身自由达6个小时,期间,还伴有殴打行为(未给对方造成严重伤情)。

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杨某某情节较其他嫌疑人稍为严重,但其即将步入高三,高考就在眼前,本人真诚认罪悔罪,父母亦能积极配合办案。对于这样一个案件,未检办案组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最终决定对其积极开展帮教矫治,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落到实处。

启动社会调查制度,委托专业社工对杨某某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调查。为了不影响杨某某正常学习,长安区检察院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于9月初开学对杨某某取保候审,确保其重新回到校园。

办案检察官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取得有效辩护的基本诉讼权利;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住校高中生管理松散、只重成绩、法治意识淡漠等普遍性问题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普法教育责任,做好校园犯罪预防工作。

针对这起共同犯罪案件,办案检察官决定对杨某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方面让其尽快回到校园继续学业,另一方面一方面联系专业社工对其启动监督考察帮教

 

。在为期一年的考察帮教期内,长安区院委托专业社工分别联合学校、家长和所在村委会等社会资源对杨某某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教工作。

杨某某顺利考上大学后,检察机关的帮教仍在继续,适时调整帮教考察形式, 2019年12月4日,为期一年的帮教考察期满,经过审查,长安区院对其做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长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探索分级处遇干预机制,结合具体个案,综合考量罪错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监护教育情况、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作出精准化、个别化处理,最大限度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价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媒体播报 更多>>
·[检察日报]心中永烙那片红
·[法制网]忠诚履职向法治中国昂扬奋进
·[西部法制报]长安检察院廉政文化...
·[西部法制报]长安区人大调研派驻...
·[西安日报]“毒豆芽”案庭审 首次...
检察长专栏 更多>>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党...
·群众困难挂心中 党的关怀暖人心
·【学习党的二十大·深思笃行勇担...
·区检察院调研学习区综合治理和网...
·区检察院走访黄良、王曲街道调研...
·“手拉手”结对共建,“肩并肩”...
·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惩治“两卡”...
·观摩重点城建项目,感受美好城市发展
长检动态 更多>>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民生 法...
·双轮驱动护产权 检察建议助企安
·多部门联动 为青春披上“法治铠甲”
·【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全民参与 ...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检察蓝在您身边
·凝聚共识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防患于未“燃” 安全伴检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Copyright ©2008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 05067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