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安检察院坚持以“管理提升”为工作主题,以塑造品牌、打造亮点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在工作中他们一是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01件579人,提起公诉359件529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27%和11%。立足工作大局出台《践行科学发展服务“三保”战略实施意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十项承诺》,开展“两下移、三贴近”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三保”战略,二是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任务,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规范发展。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现当年立案、当年结案、当年判决,有罪判决率居全市第一。三是以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核心,积极探索诉讼监督新途径。与公安、法院沟通协商制定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司法和谐,增强打击合力;在全市首家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和案件质量监督中心”,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
一年来,长安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009年12月29日,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