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曾友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从九月开始在全省进行司法改革,省检察院为了选拔优秀的检察办案人才,将办案人员充实到一线,设立了省一级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订了一系列的选拔程序和条件,确保了选拔的公开公正。
我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笔试,通过这次笔试我谈谈对司改的认识:
一、从遴选的方式中可以看出,今后的法官检察官都需要从基层法律事务做起,一点一滴积累起工作经验和法律实务操作经验后,才能走上上级岗位。
二、在今后的改革中,逐渐会扩大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的空间,同时也会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追究,要求主办法官、检察官负终身责任制。
三、法官、检察官作为专业人士,在自己专业领域中工作时间越长,越有经验和水平,越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对于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这次我能入员额,我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展工作,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使检察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如果我这次没有入员额,这说明我的条件还不成熟,距离主办检察官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一定要正确对待,摆正位置,找准差距,扬长避短,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