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规定》和最高检提出的“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提升办案质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5月10日下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七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工作。会议由第一检察部主任赵燕妮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人员参与。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案件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对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充分说明。听证人员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全面、客观的评议。评议后,听证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七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意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此次听证会完成了七起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即达到了听证的公开透明效果,又大幅度提高案件的听证效率,实现用最节约的司法资源监督更多案件,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下一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质量建设年”部署,加大公开听证的工作力度,拓展听证范围,全面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充分运用以公开听证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