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健、李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的同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凯强调,制发扫黑除恶案件检察建议书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检察建议层级对应原则;二是异地发送检察建议书,必须在发送前征求被建议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意见;三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最新规定,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和负责法律政策研究的部门备案审查。四是注重制发质量和效果,跟踪被建议单位回复及采纳情况,真正使检察建议做到刚性。